□ 周邦基
纱帽石在安康城区大、小北街之间,“文革”称为“建设街”。其旧名“沙帽石”本不带“街”字,后将其“规范”为“纱帽石街”则是近些年的事。
旧时的纱帽石窄狭,宽约两米。由于其紧邻大北街这个昔日的商贸中心,故在这条长约半里,仅有百十户人家的小街巷中,不光有旧政府的“直接税局”和“安康县商会”,而且还有“顺兴”、“美利”等五家客栈;“东兴魁”、“天庆福”、“永兴协”、“束东升”四家山货行以及“马狗”、“汪五”、“刘胡子”等五家卖熟食的。亦有其他如“孔胜祥”盐行、“同聚合”钱业及磨豆腐、织绸子的作坊和银匠铺、油篓铺、香铺、蜡铺等五行八作。尤其是“左顺兴”、“彭金玉”两家稠酒铺子,每日高朋满座,正应了那句“酒好不怕巷子深”的俗语。
纱帽石原本叫“朝冠街”。因昔人掘一石,形状若如“朝冠”,于是便将其移至街旁(具体位置在今天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前),用青砖自四周围砌成约五尺见方、一人高矮的花墙,上用青石板封顶,以“镇街宝物”而留存。旧《安康县志·舆地考》下载:“朝冠石,在府治后街。”此即得名之故。冠,帽子的总称。蒙童知识读本《急就篇》云:“冠帻簪簧结发纽。”唐颜师古注曰:“冠者,冕之总名备首饰也。”古人凡访问朝会时所穿着的礼服,包括有帽、袍、带、靴通称冠服。所谓衣冠楚楚即此义。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穿戴齐整地去走亲访友。朝冠,即礼服中的帽子。
后人将“朝冠(石)”称为“纱帽(石)”,继而又与古代官吏相联系,并且约定俗成地把此街名呼之为“纱帽石”,大约是受了戏剧舞台的影响。
纱帽,即乌纱帽,帽子的名称。《宋书·五行志》和唐代刘肃的《大唐新语·釐革》中都有介绍:东晋时,宫官著乌纱。南朝宋明帝刘彧之初,建安王休仁置乌纱帽,以乌纱抽扎帽边,民间谓之司徒状。隋代帝王贵臣多服黄纹绫袍、乌纱帽、九环带、乌皮靴为礼服。其后逐渐流行于民间,不论贵贱皆做为礼服穿戴。白居易《长庆集》六四:“起戴乌纱帽,行披白布裘。”柳宗元《柳先生集》四二:“春衫裁白紵,朝帽挂乌纱。”范仲淹《范文正公集》四:“山人惊戴乌纱出,溪女笑隈红杏遮。”都是把乌纱作为“礼帽”讲的。自折巾流行后,乌纱帽渐废。后又被戏剧舞台演绎成为“官帽”的代名词。
近些年,在挖掘或研究地域文化的工作中,许多朋友由于不知道纱帽在戏剧舞台与实际生活中的不同概念,常将纱帽石及其街道与封建时代的官吏捆挷在一起而将其传说学术化。同样,也有许多朋友对纱帽石之类“石文化”感兴趣,定要凑够包括“纱帽石”在内的“四石”,以便与“兴安八景”相伴成为安康的“四石八景”。结果又“挖掘”出了“牛心石”、“火官石”、“织女石”、“梅花石”……
其实,所谓“古四石”,清嘉庆版的《安康县志》卷九中已有记载:“朝冠石,在府治后街;龙尾石,在翠光台下;将军石,在教场北。相传此三石,昔人掘之,不见其根。又城北江中有安康石,见则主饥。”上述“石”无论旧志怎样归类或界定,毕竟是有据可依的。而新挖掘出来的“石”,则有如前些年的“汉水文化”中的汉字、汉族、汉朝、汉中、汉剧、天汉、星汉、唯天有汉……是文字游戏而非地域文化。